2020年起,吉林省城乡居民医保(含原新农合)统一实行按自然年度集中缴费,每年第四季度为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2020年作为政策调整年,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尚未缴纳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缴纳,将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规定

  (一)参保范围。延边州行政区域内居住、具有居住地户籍或居住证、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学生儿童以及国家和吉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同一城乡居民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按照属地参保原则,可以家庭为单位或个人身份,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经办机构(或代办、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供户口簿(异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2。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或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统一收集、初审、记录、汇总参保登记信息,提供给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3。新生儿出生后,可在其出生的定点机构办理参保登记。落户后由父母一方提供户口簿(异地户籍人员,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向户籍地或父母居住地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登记。

  4。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困难群体,由民政、扶贫、残联等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初审、记录、汇总参保登记信息,提供给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20年延边州城乡居民医保具体缴费标准为(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1。大中小学生及18 周岁以下城乡居民个人缴费200元;成年人个人缴费290元。

  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含参照孤儿保障的对象)个人缴费0元。

  3。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人员:未成年人(含大中小学生、儿童)个人缴费40元;成年人个人缴费160元。

  4。重度残疾(一级、二级)人员:未成年人个人缴费4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个人缴费190元。

  以上人员身份重复的,缴费标准按就低原则办理。

  三、缴费渠道

  2020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由税务部门负责,缴费渠道也发生了变化,具体缴费渠道包括:

  1。微信小程序缴费渠道。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小程序,首次进入系统自动提示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即完成实名认证过程。进入“我要缴费”功能后,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或通过扫描身份证识别信息后,选择缴“医疗保险”,确定缴费金额后即可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2。银行缴费渠道。目前,全州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银行主要有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已参保缴费人员可直接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未参保缴费人员请先到各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3。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费渠道。可通过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吉林税务APP、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纳社会保险费。使用支付宝中“城市服务”功能中“政务”模块的“吉林税务”也可跳转至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已在医保部门完成缴费登记的缴费人可选择“个税/社保”模块注册新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我要办费”功能,选择“社保缴费办理”,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选择需缴费的险种后,即可提交缴费。用户可使用建行龙支付、微信、支付宝或银联APP扫描二维码支付。

  4。办税大厅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