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经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研究决定, 自2020年1月11日起,每周六上午9: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大路服务大厅(长春市政务大厅第十分厅)、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长春市政务大厅第十一分厅),群众可正常办理市本级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事项。
可办理的业务事项
二手房买卖、 商品房办证、 抵押注销业务的受理工作;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及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发放工作(涉及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租金的业务除外)。
业务办理时间
每周六9:00-11:30
业务时限计算
周六不计入业务办理时限。周六受理的业务, 从周一8:00开始计时。
办公地点
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大路服务大厅(长春市政务大厅第十分厅),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长春市政务大厅第十一分厅)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