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国土告字[2019]36号

  经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90160183 ;界址:位于长春市九台 区东湖街道办事处腰站村居民住宅以东、长石公路 以北、空地以南、水沟以西;用途:仓储用地;用地面积:9742平方米;出让50年;容积率:1.14;建筑密度:44.2%;建筑高度:13.5米;竞买保证金:187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1日15时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1日15时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月12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9时至2020年1月13日9时(节假日照常 挂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 转入现场竞价, 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电话:0431-82323558 联系人:辛女士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2日

  九国土告字[2019]37号

  经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9016193 ;界址:位于长春市九台 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放牛沟村居民住宅以东、以西、道路以南、空地以北;用途:仓储用地;用地面积:3257平方米;出让50年;容积率:1.07;建筑密度:41.17%;建筑高度:12米;竞买保证金:67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 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 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 2日至2020年1月11日15时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1日15时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月12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9时至2020年1月13日9时(节假日照常 挂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电话:0431-82323558 联系人:辛女士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2日

  九国土告字[2019]38号

  经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9016192 ;界址:位于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放牛沟村耕地以东、以西、以南、道路以北;用途:商业用地;用地面积:3473平方米;出让40年;容积率:0.39 ;建筑密度:33.11%;建筑高度:12米;竞买保证金:256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 2日至2020年1月11日15时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1日15时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月12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9时至2020年1月13日9时(节假日照常挂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报名申请竞买或报价时,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出让地块拍卖挂牌的起始价。

  (三)竞买人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需提供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 认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利用科

  联系电话:0431-82323558 联系人:辛女士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2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