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启用新建、变更电子监控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状况,本着安全有序、快速通行、保障民生、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于2019年12月1日起启用下列新建、变更电子监控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途经相关路段时,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及相关交通法规,平安、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15日

  (来源: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