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春交警招聘450名交通协勤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交通协勤员公益性岗位 450人。

  招聘人数:

  据悉,此次交通协勤员岗位招聘男400人、女50人。

  岗位职责:

  协助公安交警进行路口、路段的交通指挥疏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宣传交通法规等交通协勤辅助岗位。

  男交通协勤员要求,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双阳区、九台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2001年11月31日期间出生)。

  女交通协勤员要求,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双阳区、九台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2001年11月31日期间出生)。

  招聘人员范围:

  1.下岗失业人员(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身份证明);

  2. 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证明);

  3.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低保家庭证明)。

  由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录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 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然终止。交通协勤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按照 " 谁用人 "、" 谁管理 " 的原则,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立公益性岗位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告诫制度以及辞退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如聘用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应工作的,即行终止协议。聘用公安交通协勤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为3000元,并给予缴纳 " 五险一金 "。

  报名时间: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5 日,上午 8:30-11:00 时,下午 13:00-15:30 时。

  报名地点: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处,天富路 1567 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咨询电话: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89137508。

  来源: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