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来自长春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1-9月,长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3.2亿元,同比增长4%,在吉林省九市(州)中,长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均位列第一。

  从地域看,乡村增速高于城镇。1-9月,长春市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02.6亿元,占长春市比重92.5%,增长3.9%;长春市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0.5亿元,同比增长4.2%,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乡村增速高于城镇0.3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好于餐饮收入。1-9月,长春市商品零售额2011.4亿元,占长春市比重88.5%,同比增长4%;餐饮收入261.8亿元,占长春市比重11.5%,同比增长3.7%。

  从规模看,限下增速高于限上。1-9月,长春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880.6亿元,占长春市比重38.7%;限额以下企业实现零售额1392.6亿元,同比增长7.9%。

  从商品类值情况看,刚性消费保持平稳增长,珠宝类商品备受青睐,家具体育用品热销。在黄金价格持续上涨以及金银珠宝类商品促销优惠带动下,今年年初以来,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一直保持快速增长,1-9月同比增长7.8%;家具类和体育娱乐用品类表现也比较突出,分别增长15.2%、8.1%,比上年同期提升8.7和8.4个百分点。

  粮油食品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等刚性消费保持平稳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8%,比上年同期提升0.2个百分点;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增长3.3%。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温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