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关系到相邻住宅、整栋楼、整个小区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关系到全体业主和社会公众利益。在保修期满后,如果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将会直接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降低房屋使用寿命。可以说,物业维修资金就是维持房屋正常使用的保障资金。有效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如何让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更顺畅、效率更高?围绕百姓所需,长春市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多点发力破难题、提效率,着力推动资金顺畅使用。

  监管部门:源头突破打通壁垒

  物业维修资金能否顺利使用?在于居民。使用通道是否畅通?在于监管部门。完善政策、创新模式、减化程序……近年来,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民所想、应民所需,从源头精准施策,打通使用壁垒。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这是硬性规定,但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在申请使用时这一条件一时难以满足,导致部分小区无法及时使用维修资金。”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保障“第一关”顺畅,《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特别对“双三分之二”业主表决范围进行了明确,即具有使用维修资金表决权的应当是“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明确了参加表决的业主范围,降低表决难度,提高了业主参与表决的积极性。

  对于交存率不足100%的小区申请维修资金使用,长春市改革资金划拨模式,只要“双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后,未交存部分不能及时补齐时,经业主委员会申请同意,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可以把已交存业主应分摊部分划给申请人指定账户,未交存部分由申请人组织补齐后,划转至指定账户。

  一次次突破性创举,只为提高使用效率。

  将资金使用从原来的5个阶段、29个申报要件,简化为4个阶段、9个要件,受理时限压缩了50%以上。结合长春市实际,长春市出台了《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实施意见》,明确了发生4种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形时,可应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属地管理部门:扛起职责为民解难

  “我们能不能启用物业维修资金?”在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街道某社区,居民们有目共睹物业维修资金带来的益处和便捷。

  长春市某小区里50年以上房龄的楼房有不少,屋顶漏水问题已经困扰居民多年。社区书记上任不到一年,得知情况后,想到了物业维修资金。

  “起初也是想试试看,毕竟是老房子了,不知道物业维修资金有没有,还剩多少。后来跟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人员咨询,发现可以用。”社区书记说。

  “小区里的老人偏多,很多人不了解物业维修资金,所以我们首要的工作就是挨家挨户解释,说明这笔资金怎么用。”

  经入户沟通后,居民们知道了物业维修资金的用途。“随后就是签字,因为白天多数居民不在家,我们一般都是晚上6点多入户让居民签字,免去居民的麻烦。此外,为了确保签字真实有效,我们逐一对房产证进行了核实,避免出现租户代替业主签字的情况。”经过工作人员一周的努力,完成了“双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进入了资金申请、公示环节。

  从申请前的苦口相告,到申请中的耐心奔波;从过程中的耐心解释,到维修时的坚守监工……社区工作人员的身影无处不在,也正是因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今年5月,多栋楼房成功使用了物业维修资金,屋顶漏水问题得到了修缮解决。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申请使用资金的,由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会议决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申请人向长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起职责,积极参与协助居民申请维修资金,从而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发挥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功能。

  业主:积极参与才能“应修尽修”

  长春市经开区某小区于2018年5月18日提出1、3、4、5、6、7、8、9号楼维修资金申请,用于屋面防水、外墙、单元门、下水等项目维修。其中1、5、8、9号楼未提交“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3、4、6、7号楼提交签字材料后公示期内,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反对。经了解得知,业主认为房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开发单位建设工程质量不好造成的,不应该使用业主的维修资金维修。最后只能做退件处理,致使房屋“应修未修”。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虽然业主们对维修资金普遍很重视,但由于部分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需要业主签字表决时存在一定困难,使得签字同意的“保障线”变成了“高门槛”。

  相较而言,对于“抱团取暖”的业主,物业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便顺畅得多。

  长春市朝阳区某小区所在社区委托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于2019年7月4日提出A9栋、A10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用于烟道防水维修。申请单位于2019年9月15日至9月30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由所涉及的业主进行表决,申请过程中,严格依据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办理,公开透明。制订的使用方法、施工预算及业主分摊清册等材料,在征求业主意见前公示在楼栋公告栏的显著位置,保证公示时限,确保业主能够了解并获得业主理解支持。目前,已经拨付首期款用于维修。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业主,能否启用物业维修资金修缮房屋,在于业主自身。积极参与、相互理解、齐心协力是确保“应修尽修”之本。

  (来源:长春日报 撰稿:温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