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我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拟于2019年12月初在长春市召开吉林省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由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组成。其中消费者1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2名、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5名。

  本次听证会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人;设记者席,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二、听证参加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通过网上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取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关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省发展改革委聘请。经营者、利益相关方听证参加人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交通运输厅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在未选中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者中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4、新闻媒体由省发展改革委邀请产生。

  三、报名条件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研、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等)。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9:00时起,至2019年11月4日17:00时止。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并自愿参加者,可直接登录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jldrc.jl.gov.cn/)下载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填写后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fc506@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裴彧 0431-88906208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吉林发布、延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