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彩练新闻从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获悉,日前,长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11条措施来逐步实现城市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同时还提出了推进措施和保障机制来确保意见的实施。

  据悉,2019年,长春市列入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在2019年至2021年试点示范期内,中央财政给予奖补资金支持。为有效利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机制体制形成,促进住有所居,结合长春市实际,提出了这个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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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彩练新闻 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