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务实便民利民举措,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处理吉林省高速公路辖区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共设置14处违法处理窗口,达到覆盖全省9市州,8月27日起正式启动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业务办理工作。

  目前,长春市区有两个地点可以处理吉林省内高速公路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地点一:

  长春市经开区长石公路19号(珲乌高速长春东收费站院内),联系电话:0431-85379998转632432。

  地点二: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711号(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院内),联系电话:0431-85379113。

  处理时,当事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违法车辆行驶证可选择就近地点处理。

  违法处理窗口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8:30—17:00(春夏),8:30—16:30(秋冬)。

  来源:吉林高速公安长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