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以下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做出调整:

  1。商品房(一手房)转移登记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2。抵押权注销登记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调整为窗口即时办结。

  3。抵押权首次登记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4。所有登记业务承诺办理时限由“从次日起”计算调整为“从当日起”计算,全类型业务办理的时限整体缩短1个工作日。

  以上业务办理时限从2019年7月22日起执行。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9日

  (来源:吉林市不动产 吉林市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