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延吉市完成了4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总计41万余元。

  我省2019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6.2%。为减轻居民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的影响,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吉发改价调[2019]342号)文件精神要求,此次启动联动机制为全省范围,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月份为4月。延吉市已于6月18日完成了相关工作。

  延吉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对象(退役军人)1644名、城市低保对象10110名、城市特困113名、农村低保3833名、农村特困108名、失业保险985名,发放总人数16793名。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补贴标准,统一确定为每人25元。

  据了解,如5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续上涨,延吉市将持续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放价格补贴。

  补贴发放具体负责单位分别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价格补贴;民政部门,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对象的价格补贴发放;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王雨 通讯员季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