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30所吉林省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省级示范校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教育工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教育工委,梅河口市委教育工委、公主岭市教育局党委:

  根据“三早”育苗工程工作安排,由各市(州)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推荐,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确定30所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示范校(名单见附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省级示范校是省委教育工委会同各市(州)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研究选定的,具有较好的青年党校建设基础、较高的党建工作能力水平的普通高中基层党校,承担着率先垂范,为全省普通高中全面建立完善青年党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职责。各地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省级示范校建设好,贯彻落实好《“三早”育苗工程》相关工作内容,把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动本地区普通高中青年党校建设工作。

  二、重点任务。普通高中党校是学校党组织直接领导下的基层党校,其基本任务是培训轮训学生党员和发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有效途径,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教育工委(教育局)应迅速部署,指导管理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省级示范校在全面落实《“三早”育苗工程——高中党校、初中团校和小学少先队讲堂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形成更高标准、各具特色的省级示范校,有效引导全省普通高中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使普通高中学生牢固树立拥护党、依靠党、热爱党意识,逐步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普通高中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监督管理。省委教育工委将把对各地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省级示范校工作情况纳入市(州)党委教育工委年终述职考核内容,并采取不定期和个别抽查形式,对普通高中青年党校省级示范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工作开展良好的示范校将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连续投入三年;对于未能按要求开展工作的省级示范校,省委教育工委将取消对其经费支持,连续两年工作不合格的,将给予摘牌处理。

  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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