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纪委的同志来检查,我们压根不知道自己的补助款少发了200元,是他们把我们该得的钱要回来了。”磐石市福安街道平安社区书记宋舫违规截留困难户补助款,2018年1月,宋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回,收到补助款的6名困难户既意外又感动。

  其实,这并不意外。2018年,吉林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关键环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精准发力 护航脱贫攻坚

  2018年,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吉林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将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铁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问题线索“大起底”,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扶贫工作进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在“大起底”“回头看”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系统梳理2015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农户家中、深入到矛盾集中的地方查找线索,优先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锁定846件,并实行台账登记和销案管理,严防“积案”再生。

  吉林市纪委市监委围绕扶贫领域腐败、扶贫工作作风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方面,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及时转发省纪委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县(市)区,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吉林市市纪委市监委领导带队组成暗访抽查组,突击暗访9个县(市)区、18个贫困村、49户贫困群众、27个扶贫项目,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县(市)区纪委限期报送结果,以上率下,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

  以“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切实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带动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舒兰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庆海等5人落实政策不到位致使扶贫资金拨付迟缓,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原城建助理周洪宇通过办理虚假贫困证明帮助村民董某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7万元,并收取好处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7起244人,问责98人,通报曝光32起典型问题。

  关注民生 延伸监督触角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蛟河市漂河镇原副镇长王杰被查处,消息一出,当地村民拍手称快。身为党员干部,不为老百姓谋福利,王杰明知自己的弟弟不符合条件却帮他领取国家泥草房改造金,致使包括其弟弟在内的9人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5万余元。王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侵蚀群众利益,群众反映最为强烈。2018年,吉林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重点关注和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知》,并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党委、纪委加大对惠民领域的监督查处问责力度,切实传导压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关注重点,严厉整治发生在“三资”管理、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紧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私分滥发、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民生工作中的“微腐败”。

  蛟河市纪委市监委对玉米种植补贴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3个,给予纪律处分15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桦甸市桦郊乡前进村原村书记刘秀文因侵占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桦甸市纪委市监委在该案查处后现场将追缴的“小水电”补贴款3.44万元返还给相关群众……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案件89件,处分103人。

  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顺民心、护民利、解民忧上的重要职能作用。市纪委市监委按照中央督察组和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严肃追究损害生态环境的有关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始终保持严惩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问责生态环保监管方面问题70起107人。

  扫黑打“伞” 凝聚“拍蝇”合力

  长期进行非法采砂,非法获利超百万元,并强占村集体林地1.89公顷,如此欺行霸市、鱼肉乡里,让永吉县纪委县监委调查组的同志感到非常气愤,他们连续奋战两个多月,集中力量突破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李某背后“保护伞”问题。

  2018年8月,永吉县水利局河道堤防管理站4任站长、副站长因对口前镇村民李某涉黑案件中的非法采砂行为监督检查不严、工作失职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县水利局的两任分管副局长因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监督检查、督导调研、联点包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2018年,全市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35人。

  吉林市纪委常委会先后5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郑文家反复强调,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零容忍。

  为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市纪委市监委与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等部门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组,与公安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双向反馈机制,采取“一室一案”的方式对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的案件轮流跟踪。

  对涉案人员层级较高、办理困难的案件,吉林市纪委市监委适时进行提级领办。船营区纪委在查办刘某涉黑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人员涉嫌失职失责,但由于管辖分工所限,相关问题线索难以深入调查挖掘,市纪委及时对涉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3名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查办的船营区涉黑案件暴露出的市场监管问题,吉林市纪委市监委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出专项治理整顿全市露天市场管理工作建议,并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行业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在深挖严打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行风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壮大土壤。

  (来源:江城日报 通讯员 祖述明 记者 董雪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