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发《关于2018年度省直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个人账户余额返还的通知》。

  2018年度省直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个人账户余额返还工作即将展开,现将办理时需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14日(共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予办理。

  二、返还标准

  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年度花费医疗费总额(包括住院、门诊、药店买药)不超过其年度个人账户应注入总额度。

  三、返还手续

  本人办理需提供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的医保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两张复印件、本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或长春市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借记卡(外地无效);委托单位或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款项打入到代办人银行卡中,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个人授权委托书(医保网站下载)。

  温馨提示:本次返还余额在50元以上的,将以为定期存单形式发放,凭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任意中国银行随时支取,满三个月后支付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余额在50元以下的,我们将余额存入到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银行卡或代办人银行卡中。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务必及时通知本单位所属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避免因通知不到位造成离休干部、六级及以上残疾军人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失。

  办理地点: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1楼南侧医保经办大厅。

(来源: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 编辑  裴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