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月17日出台《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和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规定各地可在50%幅度内减征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

  1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吉林省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幅度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按国家规定减征的上限即50%的税额幅度减征吉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使吉林省成为全国范围内较早发布政策并且税收优惠幅度最高的省份。据测算,落实和实施上述政策后,2019年全年吉林省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约18亿元。

  目前,省税务局已经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用好用足税务网站、电子税务局等网络平台,积极开展重点群体上门辅导等宣传活动,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不断优化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举措,该简化的程序一律简化,能精简的资料一律精简,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备案审查范围、加快税务证明事项清理、推进涉税资料清单管理,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提质增效。三是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政策及时落地,真正将税收政策红利转化为小微企业发展的动力,助推吉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彩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