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医保局获悉,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了解长期异地居住离休干部的医保需求,对现有医疗待遇做出了调整。

  增加老干部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方便就医。按照规定,异地居住的离休人员只能选择一家省级定点医院就医,但老干部年龄平均在88周岁以上,看病就医不方便,且三甲医院医疗费用高,统筹基金支付的日常用药费用远高于市级或区级医院。

  长春市医保局增加了异地居住就医离休干部的定点医院,由原一家定点医院增为三家定点医院,老干部在居住地可以选择一家省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一家区级医院或社区医院。

  长春市医保局每年都组织在本市就医的离休干部到定点医院进行健康体检,每人每年报销1000元。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并没有此项待遇,从明年起,对在异地居住就医的老干部实行定期健康体检,与本市同步进行,标准为年人均1000元,老干部或其家属提供体检报告和体检费用收据回长报销,实现异地居住离休人员和长春本地居住离休人员同待遇。记者 陈琼

  (来源: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