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春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8月31日起,省医保局不再办理医保卡相关业务,省直参保人员办理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二代社保卡)的新增、挂失、补换等业务由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关注一:申领

  (一)已参保未申领人员制卡

  由单位统一组织参保人员填写《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报至厅信息管理中心。厅信息管理中心按二代社保卡申领、制发流程,确认制卡信息,为其办理加载金融功能的二代社保卡。

  (二)新参保人员申领制卡

  参保单位持新参保人员资料至省医保局办理人员新参保业务后,单位经办人员凭省医保局出具的业务经办单据(加盖有效印章),填写《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并报送至厅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申领二代社保卡业务。

  (三)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制卡

  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制卡信息已进行了提取,因个别人员的数据不符合制卡标准,省厅信息管理中心正协调公安调取户籍数据进行校验比对,完毕后统一制卡。

  (四)关于解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未成功申领二代社保卡事宜

  部分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照片提取不成功、联系电话不合格、身份证号及姓名不符等问题导致银行预开户不成功,影响二代社保卡的制发。此类人员可由单位经办人与厅信息管理中心联系,重新核对上报个人信息和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由厅信息管理中心重新安排制卡。也可由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重新申领二代社保卡。

  (五)跨省异地就医的应急制卡

  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如未申领加载金融功能的二代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吉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填写《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至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即时办理二代社保卡。已在省外无卡备案人员的异地二代社保卡办理,由省医保局统一提供备案信息,由厅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办理。

  关注二:挂失、解挂

  参保人员通过拨打电话12333人工进行二代社保卡临时挂失。持卡人办理临时挂失手续后,未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前二代社保卡找回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综合服务窗口办理解挂手续,恢复二代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如需办理正式挂失,持卡人可在临时挂失后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综合服务窗口分别办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正式挂失手续。已办理二代社保卡正式挂失手续的,不能办理解挂手续。

  关注三:补卡(含卡损坏)

  正式挂失后,参保人员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综合服务窗口,按《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范》办理补换卡业务,并按要求缴纳工本费;代办二代社保卡挂失手续的,需代办人员携本人的身份证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关注四:临时卡办理

  新参保人员、二代社保卡制卡中的人员,如没有可用的一代医保卡,可携本人身份证到二代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免费即时办理临时卡。临时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领取正式卡时需交回临时卡,正式卡才能正常启用,如损坏或丢失须按规定缴纳制卡费用。

  关注五:制卡进度查询

  省直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然后根据语音提示,分别按2、1、1、2,输入身份号信息即可查询二代社保卡制卡进度及取卡地址。

  关注六:死亡人员卡的处理

  死亡人员的二代社保卡不得激活,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交至综合服务窗口,而后由各联名银行统一交给厅信息管理中心。

  关注七:激活

  二代社保卡的激活包括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金融功能激活可由各单位经办人员与二代社保卡联名银行联系,提供集中服务;也可由参保人员持卡并携身份证到就近的联名银行网点自行办理。激活金融功能后,参保人员通过到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首次持二代社保卡交易即可自动实现社保功能激活,二代社保卡中医保功能自动启用,原医保卡自动作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受影响。如用卡有问题请咨询各医院医保科(办)、药店相关负责人。

  根据联名银行业务经办要求,二代社保卡在金融功能激活后第二天方能正常使用。原有的医保卡按计划到2017年底前有效,持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的人员,住院期间不能激活二代社保卡,否则影响出院结算,需持医保卡就医结算结束后,方可激活启用二代社保卡。 二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必须激活,否则将影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和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返款。

  关注八:省内异地结算要求

  省内异地就医跨地区未实现二代社保卡直接结算业务前,按现行方式执行;省内异地就医跨地区实现二代社保卡直接结算业务后,参保人员就诊时可直接持二代社保卡结算。记者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