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解放大路等街路交通禁令标志的通告 

  为确保吉林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1年12月14日起,决定调整解放大路等街路交通禁令标志,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解放中路、解放东路、解放北路、吉林大街(松江北路至解放中路段)原限时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挂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时间调整为6时至20时。

  二、将吉林大街(解放中路至深中路段)原限时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挂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时间调整为24小时禁止通行。

  三、将解放西路、吉林大街(深中路至江城大桥段)深中路、深东路、深圳街原限时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挂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时间调整为6时至8时30分、16时至20时。

  四、经开大街、九兴路、九江大路设置教练汽车限时禁止通行交通标志,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至18时上述路段禁止教练汽车通行。

  五、撤销龙北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交通标志,龙北路允许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六、在林荫路哈达湾街路口南侧第一个无名胡同设置限时禁止机动车左转弯标志,7时至9时、16时至18时,由该无名胡同驶出的机动车禁止左转弯进入林荫路,林荫路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禁止左转弯进入该无名胡同。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