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吉林市教育局获悉,吉林市教育局对外公布校外培训最新的13项违规行为,并提醒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实名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哪些行为可进行举报呢?

  吉林市教育局提醒市民,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以下行为,请实名举报:

  1、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

  2、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

  3、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托管服务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培训。

  4、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未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5、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6、没有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7、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8、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给学生留作业。

  9、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

  10、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超60课时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向社会公示。

  11、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12、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利益关联,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13、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私自有偿补课。

(来源:江城日报全媒体 记者:单汝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