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在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为保障和改善吉林市民生,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自2021年4月6日起,在建成区街路除松江中路、松江西路外,新能源轻型、微型厢式货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轻型、微型多用途货车不受货运车辆禁止通行交通管制限制。

  (来源:江城晚报 记者:赵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