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吉林市道路交通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X033县道等新增2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0年12月15日起对超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规定掉头、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如下:

  一、 X033县道K0+970(亚复村)处;

  二、 X033县道K5+100(公拉玛村)处;

  三、 X033县道K33+700(江密峰村)处;

  四、 X033县道K38+500(放牛沟村)处;

  五、 X034县道K0+200(西三家子村)处;

  六、 X034县道K7+100(土门子村)处;

  七、 X033县道南沙村五队处;

  八、 X033县道胜利村前屯处;

  九、 X035县道吉孤公路曹家处;

  十、 Y005乡道二道乡金丰村映山红饲料厂门前;

  十一、 Y005乡道二道乡马相村二十六中门前;

  十二、 Y032桦孤公路紫御温泉门前;

  十三、 吉丰西路与青山大街路口东100米阿什村二社;

  十四、 吉丰西路阿什村三社;

  十五、 九红线双吉大红公路空军场站东;

  十六、 九红线双吉大红公路空军场站西;

  十七、 顺山路石化粮油厂门前100处;

  十八、 顺山路武汉路南200米处;

  十九、 秀水大桥桥南;

  二十、 吉钢大桥桥西。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2月8日

  (来源:江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