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吉林市统计局在市委机关会议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吉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情况介绍。据悉,吉林市普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

  据介绍,11月1日零时至12月10日,为本次人口普查正式登记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普查短表》《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死亡人口调查表》填报时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普查长表》填报时间;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比对复查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的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每个公民、市民作为普查对象都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普查表所列的项目的信息。在普查员入户前,请准备好户口薄、身份证等资料,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工作单位和职业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登记时,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如果普查员几次入户您家中都没有人时,普查员会打电话或发信息联系您,请保持联络。如果11月10日前后,仍没有普查员到您家登记信息,请您及时与村(社区)居委会联系,及时进行普查登记。

  对于人户分离的人口,按照要求需在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进行双项登记,以此来解决漏登情况,最终利用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比对查重,确定最终准确的人口数据。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既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来源:江城日报全媒体 记者:陈炳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