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公安局通过果断出击,细致工作,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于某被抓获归案,缴获渔网一张,渔获物38斤。

  6月14日5时许,蛟河市公安局松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捕鱼。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对松江镇内进行排查,发现松江镇松江村于某正在家门前从渔网上摘鱼。随后,民警将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据于某交代,6月13日18时许,他在松江镇东侧松花江小河口,利用渔网捕鱼38斤。经讯问,于某对其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蛟河市位于吉林松花湖上游,占有湖面面积较大,松花湖水域拦网拆除后,非法捕捞问题日益突出,严重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严厉打击在松花湖内的非法捕捞行为,蛟河市公安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蛟河市公安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刑侦、治安、法制等部门以及属地派出所加强同松花湖管委会渔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严惩私捕滥盗违法犯罪人员,重点打击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活动,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非法捕捞案件线索。截至目前,蛟河市公安局已办理打击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起,移送起诉1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有力的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

  (来源:江城晚报 记者:孙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