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吉林市就业服务局获悉,符合一定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可从6月10日起向就业服务部门一次性申领5000元补贴。

  哪些人可申请补贴: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湖北籍在吉林市创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退役军人。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吉林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进行过失业登记并申领《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是指具有本省农村户籍,在外务工时间超过6个月,回到本地创业的农民工。

  什么条件可申请补贴

  初次创业需是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湖北籍在吉林市创业人员,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返乡创业农民工和退役军人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

  符合条件的初创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明,经营证明等相关材料,创办企业还需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初次创业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来源:江城晚报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杜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