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吉林市卫生健康委获悉,自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广大群众对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提升,“幼无所托”现象更加突出,“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为解决“没人带孩子”的问题,吉林市出台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符合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据吉林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以提升吉林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为着力点,重点明确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登记准入备案制度,鼓励建设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对符合国家资金支持的示范性托育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落实各项婴幼儿照护服务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各项优惠政策,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建立用地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培训和准入,加快推进社会支持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督管理

  明确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等级评价和动态管理。

  据悉,为了更好地保障政策落地实施,吉林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全面落实产假政策,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落实托育服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不断满足育龄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来源:江城日报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桑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