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吉林市疫情期间商场超市管控措施的公告

  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吉林市城区进一步强化疫情管控措施的公告》要求,吉林市城区比照高风险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疫情期间商场超市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商场超市营业前要做好环境消杀工作,工作人员要佩戴好口罩,保持营业场所通风换气,设置应急隔离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

  2、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设专人扫吉祥码,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扫码及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无法扫码的老年人测温正常后凭身份证登记进入。

  3、对营业场所按要求进行消杀,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商场超市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场所内顾客人数,控制好流量,避免集聚。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进场、购物、结账时排队,保持安全距离。

  5、工作人员及顾客均应加强个人防护,做好相关卫生工作。

  咨询电话:吉林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62049922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