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应对此次省内局部的疫情,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吉林省财政厅快速反应,配套跟进,立足资金和政策两个方面,全力保障防控费用。

  在去年制定的疫情防控财政相关政策53项基础上,吉林省财政厅又出台三项措施,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通化、长春(含公主岭)、松原等地核酸检测费用,省级财政在现有属地政府全额承担的基础上,对风险级别达到中级以上(含中级)区域,按核酸检测费用的60%予以补助。二是对派往疫情重灾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比照去年支援湖北医疗队补助政策,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一倍,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三是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通化、长春(含公主岭)、松原等地区,省级财政将根据实际给予必要的一次性财力补助。同时,在分配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公共卫生等领域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时,将疫情防控作为主要因素予以重点倾斜和照顾。上述措施所需资金省财政将根据各地提供的情况及时拨付到位。

  吉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发生以后,吉林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参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吉林省财政厅新出台的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对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下一步,吉林省财政将根据卫生部门统计的派出医疗人员数据情况,及时将相关的补助资金拨补到位。

  (来源:吉林日报 记者:陶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