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我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启动,这是我省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进行的首次验收认定,对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引领示范区创建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验收对象,为我省经国家审核通过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级创建单位、地级创建单位所辖区县。

  验收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验收自评阶段,时间为3月30日前。

  第二阶段是验收申请阶段,时间为3月31日前。创建单位根据自评情况,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验收申请,并一同提交材料。

  第三阶段是验收初审阶段,时间为4月15日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创建单位进行会议评审和进行现场检查,综合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结果确定拟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申报对象。

  第四阶段是公示阶段,时间为4月25日前。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对通过初审,拟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申请认定的创建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阶段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通过公示;若出现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等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调查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阶段是认定申请阶段,时间为5月1日前。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公示情况,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推荐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创建单位。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