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薇)昨天,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发布了《汽车销售欺诈案例分析报告(2016-2018)》。

  报告显示,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向社会公布有关汽车销售欺诈的判决书451份,其中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案件261件,占比57.87%,判决不构成欺诈的案件190件,占比42.13%。其中在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261件案件中,大众汽车构成欺诈案件数量第一,共有33件。奥迪汽车和宝马汽车构成欺诈案件数量并列第二,均为19件。福特汽车构成欺诈案件数量第三,共有16件。

  在261件法院判决构成欺诈的案件中,判决构成欺诈的主要原因为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更改行驶里程、二次出售、更换过发动机、车辆有保险和临时牌照记录、召回车辆、更换过零部件、售前经过维修、虚假宣传、粉尘车以次充好以及车辆存在缺陷等隐瞒事实真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