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弘基学校二年级女生遭老师猥亵,安徽天明小学校长杨启发对9名女学生进行性侵,湖南嘉禾一小学老师猥亵多名女生被刑拘,甘肃陇西县一教师性侵女童……儿童遭性侵、拐骗、伤害等恶性案件近期在全国各地频发。
孩童时期是人一生中最无力的时期,多数孩子阅历不够丰富,无法辨别那些披着羊皮的狼,遇到危险时难以自我保护。“六一”儿童节,让我们一起关注儿童的安全状况,希望所有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杨长平 旷洁玉)当前未成年人被教唆犯罪、被绑架、遭性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思明区法院公布多起未成年人遭侵害案。
求转运猥亵小学女生
林某经营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去年公司面临困境,他听信风水先生的言论,抚摸少女私处可以转“手气”。于是,2012年5月的一天,他守在厦门某小学校门口,采用哄骗等手段将一名10岁的小女生带到附近老式住宅楼梯内摸脸、摸头,甚至拉开学生的裤子,摸弄隐私部位。
第一次得逞后,他如法炮制,又对另外两名小学女生进行猥亵。
案发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林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男同性恋猥亵拐骗男童
郑某是一名男同性恋。2011年的一天,他化名“张某天”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13岁的初中生小强。之后,郑某邀请小强到自己家中做客,当晚利用小强懵懂无知,对其实施猥亵。之后,郑某以小强的“男友”自居,多次对小强下手。
一个月后,小强的家长得知此事,严厉斥责郑某。郑某却想与小强“私奔”,将小强骗离学校,将其带到省内游玩。当郑某返厦时,被小强父亲发现。父亲将小强带回家,并报警。郑某落网,因犯猥亵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女生当众侮辱女同学
女生陈丽丽(化名)与小芳是同班同学,两人都才十五六岁,因争夺“男友”产生不合。
2010年的一天,经事先预谋,陈丽丽伙同社会无业人员将小芳带到某超市一楼消防通道处,然后几人对小芳拳打脚踢,又强行脱光小芳的衣服,逼迫她跪在地上供大家拍裸照、侮辱。
经法医鉴定,小芳受了轻微伤。3个月后,陈丽丽的同伙到公安机关自首,随后陈丽丽等人被抓获。
经法院审理,陈丽丽犯寻衅滋事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陈丽丽的同伙等也被判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1年9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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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日前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86.6%的受访家长认为孩子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37.4%的人表示“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学会防性侵”。
为防止孩子被性侵的悲剧发生,应该做些什么?78.7%受访者选择“对性侵未成年人者进行严厉的处罚”,77.3%的人认为“从家庭教育阶段就要给孩子普及必要的知识,让他们建立自我保护的意识”,72.5%的人选择“完善法律,对性侵的形式、主体等更加明细化”,还有71.2%的人认为“学校应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
微信、QQ成为拐骗孩子主要渠道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追逃打拐支队副支队长樊劲松日前透露,重庆去年共发生拐卖未成年人案件20多起,其中60%是通过网络作案。“很多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诱骗10多岁的少女,然后强迫其卖淫、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