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电影《流浪地球》中的这句台词如今非常流行,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牢记。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人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抛在脑后。

  1月28日中午,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拉林河检查站的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白色SUV停在了距离收费站口600米左右的应急车道内。按照规定,车辆若无紧急情况,不能在高速公路上停车。见此情形,民警上前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在民警对这位驾驶员进行处罚的过程中,他只是恩啊作答,惜字如金,就在民警转身准备将罚单交给驾驶员时,突然明白了他为何话这么少——他可能存在酒驾行为!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检查站内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5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这名驾驶员称,他是昨晚喝过酒,之所以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就是担心隔夜酒没有挥发掉,被民警检测出酒驾。最终,该驾驶员被处以罚款两千元,驾驶证记十二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