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号晚上11点多,长春市绿园区交警大队在自立西街、奔驰路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排查。这时,一辆没有悬挂牌照的轿车吸引了民警的注意。经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30毫克,为饮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白某说,他家在石家庄,这次是来长春看朋友的,和朋友聚会时喝了几杯。由于朋友家离聚会地点不远,又是半夜,感觉不会有什么问题,他才自告奋勇开车送朋友回家。进一步核实白某的身份信息,交警发现,白某并没有考取过驾驶证。而在这次酒驾被查之前,他是开车从石家庄来到长春的,这一路无证驾驶,行驶了1200多公里。

  民警将白某带回交警队接受处理。白某,28岁,从未考过驾驶证,但以前在村里开过拖拉机,并且跟人学过几天车,因此他感觉自己手法没问题,便开车上路了。

  无证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民警将对白某其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白某本打算在次日返回石家庄,而现在他只能留在长春接受处罚。对于自己的行为,白某十分后悔,这次也是一个严厉的教训,他打算回家后及时考取驾驶证,日后一定喝酒不开车。民警表示,在百日安全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24小时严查酒驾等违法行为。节日临近,提醒驾驶员朋友一定遵章守法,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