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2月28日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白松巍为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林峰的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刘冰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郝磊、李增明、王昱、王小磊、唐虹梅、呼均雷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鹤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郭鹏飞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互联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爽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互联网法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靖宇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亢蕾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卢玉红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邵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殷明玉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小磊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岚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