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伟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事项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于2021年5月26日对“吉林省伟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为保护受损群体合法权益,凡在“吉林省伟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含吉林省渔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黑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庚鑫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投资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逾期不登记者,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目前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过的投资人员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员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资和返款的银行卡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清和街派出所报案登记。

  联系人

  张警官:15104491643

  魏警官:15754363049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