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134元。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为24,284元。

  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特此通知。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