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市逐步解除社会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公防指[2022]15号

  经公主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4月27日中午12时起有序恢复公主岭市全域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小区(村屯)人员在公主岭域内流动(居家隔离管控和按要求闭环管理的人员除外),各小区继续实行“一门进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岭。

  二、严格落实“一企一策”“一业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分行业、分类型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农业生产。

  三、有序开放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便利店、孕婴店、药店、银行网点、汽车修理、修配场所、洗车店、加油站、洗衣店、眼镜店、理发店等各类保障民生的经营场所。各经营场所实行限流开放,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定时消杀等防控措施。对不执行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四、有序恢复餐饮业,实行即买即走、线上订餐、外卖配送服务,严禁堂食。对发现私自堂食的餐饮场所,依法依规予以关停。

  五、取消市区交通管制,私家车正常通行。有序恢复出租车运营,采取“单双号”限行。禁止乘客拼车,所有车辆不得出岭。发现出岭的私家车由公安机关予以查扣,出租车取消营运资格。暂缓恢复城际公交、市内和城乡公交班车运营;铁路开放时间与长春市同步。

  六、建立复商复市的负面清单制度。网吧、酒吧、KTV、舞厅、电子游艺(戏)厅、游泳馆、浴池、足疗店、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等娱乐休闲场所;美容、理疗、按摩、健身中心、彩票站、瑜伽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密闭式场所以及全市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单位暂不开放;加强对公园、广场人员易聚集场所管理。室内外体育场馆暂不对外开放。农贸市场、露天市场、农村集市暂不开放。个体诊所(含口腔)、村卫生室暂不营业。

  七、继续暂停各类活动、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会议举办。暂停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娱乐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

  八、继续暂停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各类培训机构所有线下教学活动。各学校复学复课时间按省市统一要求执行。

  九、继续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监狱、看守所等单位均实行封闭管理。

  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现居住域外的工作人员继续执行居家办公。提倡召开视频会议,严禁聚集性活动。政务服务窗口实行预约办理。

  十一、域外返(来)岭人员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进行登记报备,经属地同意后,自入岭之日起,严格执行公主岭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对未报备登记私自返岭的,将严肃处理,若需集中隔离管控的,费用自理;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广大居民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周一至周五可到指定医疗机构和便民采样点进行免费采样,周六可到居民小区村屯集中采样点进行免费采样,如超过七天未检测核酸,将限制出行。

  十三、请广大居民加强个人防护,外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两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和家人分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就近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者,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四、广大居民应积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遵守开放场所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凡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五、请广大居民主动监督,对各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34-6262320。

  目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疫情输入风险无处不在。“五一”假期将至,倡议广大居民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非必要不出岭,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公主岭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