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21年第50期)

  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8类食品共384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793批次,不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42批次,蜂产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2批次,酒类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具体抽检信息、检测项目等详见附件。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附件1:本次部分不合格样品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1129.xls

  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2111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