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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11月3日上午,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发布会的有关情况。

  长春市司法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利用三年时间扎实开展证明事项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更高标准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自2019年以来,严格执行国务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连续三年集中开展了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三年来累计取消各类证明262项。

  二是严格标准、坚守底线,以更严要求抓证明事项管理工作。近几年来,长春市司法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证明事项管理工作。对68个部门和单位2700多项共享事项进行审核把关,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交换壁垒,建立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形成信息资源叠加效应,全力减免证明材料,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审批管理实现了“数据跑”代替“群众跑”。

  三是强化效力、加强监管,以更细举措落实减证便民各项措施。强化保留、取消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的效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对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各单位不得再向办事群众和企业索要;对清单规定保留的证明事项,监督各单位公布新的办事指南,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承诺以外的材料。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的适时更新、动态调整工作,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随意将核查义务转嫁给企业和群众的,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通过此轮清理,长春市累计取消证明事项262项。其中,取消《长春市房屋登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31项,占整个地方性法规设定比例的86%;取消《长春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15项,取消《长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216项,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取消率100%,总体实现清零。

  下一步,长春市要在建章立制上实现新进展。

  一是要建立证明事项设定审查制度,严把设定关。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必要设定证明义务外,凡是可以通过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的,以及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均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二是要建立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制度,严把监督关。搭建“证明事项投诉监督平台”,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来电来访,督办群众反馈的各种奇葩证明,对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随意将核查义务转嫁给企业和群众的,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责任。严禁利用兜底性条款索要证明。对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能明确的应当具体明确,不能明确的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三是要建立定期清理管理制度,严把清理关。

  要在“减证便民”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要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实行最彻底改革。坚决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个人能够通过现有的证照证明佐证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把该取消的取消、能简化的简化、可共享的共享,彻底打破“奇葩证明”的怪圈。

  二是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实现最便民服务。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整合信息数据来源,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尽快向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加快实现“一平台、一张网、一个库”。

  三是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最快捷办理。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持续强化证明事项归集分类加工,完善证明数据资源目录,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数据资源,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扩大共享覆盖面,提高服务可用性。加快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建设,实现各类证明数字化、可追溯,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索要证明,逐步实现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要按照“谁索要证明、谁负责对接”原则,加快改造自有的业务信息系统,积极完成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互联互通,让群众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办更多的事、更快捷地办事。

  要在“减证便民”上实现新提升。一是要提升“减”的含金量,以“减”增添活力和动力。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坚持减证便民、无证利民,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快要求,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度,绝不允许明放暗收,拖泥带水。

  二是要增强“管”的有效性,以“管”营造公平和秩序。要全面加强证明事项管理,把全面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考核指标,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证明事项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

  三是要提高“便”的满意度,以“便”输出便利和品质。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践行政治担当的高度来认识证明事项改革,以履行法定职责的硬度来推进证明事项改革,以践行为民宗旨的温度来深化证明事项改革,站在企业和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贯彻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