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长春新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夏明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夏明君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方式违规收取高额利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夏明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明君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廉洁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