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29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推进会在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吉林省市场监管厅、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各培训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经过前期整治,现已完成培训机构合同收集、评审工作,长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共审核教育培训合同92份,梳理出18类不公平格式条款,并将审核结果下发各个单位。

  会议明确,下阶段,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将向校外培训机构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是由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公平公正的秩序。同时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各个校外培训机构使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实施行政约谈,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培训机构,将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各培训机构代表纷纷表示将对自身培训合同进行自查,对合同中违规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并签订《教育培训合同自查自纠承诺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切实规范了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合同订立和履行,有效提升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促进了长春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稳定发展。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