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两横三纵”快速路项目

  T1辅道完善工程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两横三纵”快速路项目T1辅道完善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开运街(西部快速路—下桥口),具体征收范围以道路规划条件图(编号:ZC17395-DL)为准。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5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办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五、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用途,以及抢栽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六、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七、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来源:长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