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域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长春高速公路支队将启动辖区23个收费站口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停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来源:吉林高速公安长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