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近期,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房申报备案价格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后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部分返款。该行为涉嫌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违背房地产调控政策精神。

  为此,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该涉事企业采取如下措施予以惩处:按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继而进行行政处罚;停止涉事项目剩余房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在长春市销售商品房按最高比例实行预售资金监管。请长春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此为戒,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来源:城市晚报 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