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快速路桥下70个停车场泊位

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春城投智慧城建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吉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吉省价收〔2016〕129号)和《吉林省定价目录》、《长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快速路桥下70个停车场泊位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区域

  亚泰大街快速路、东部快速路、南部快速路、西部快速路、北部快速路等高架桥下70个停车场1979个泊位。

  二、收费车辆类型

  上述快速路桥下停车泊位仅供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及轻型、微型货车停放,并实行停车收费。

  三、收费标准

  上述快速路桥下泊位停车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封闭式停车场

  1.8:00-18:00(含)计时收费。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2元;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

  2.18:00-次日8:00(含)按次收费,每次5元。

  (二)开放式停车场

  1.8:00-18:00(含) 计时收费。30分钟内(含)免费;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2元;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

  2.18:00-次日8:00(含)免费。

  四、优惠政策

  (一)30分钟内(含)停车免费。

  (二)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交通行政执法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以及工作中的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车辆免费。

  (三)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情形的车辆免费。

  五、几点要求

  1、要完善服务设施,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要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在机动车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

  3、要严格按规定的区域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批复自2021年5月21日起执行。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春市公安局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的快速路桥下

70个停车场明细表

(来源: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