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和省级第1指导组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按照“整治顽瘴痼疾”重点任务安排,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31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解决“立案难”新闻发布会。

  立案是人民群众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第一环节,事关诉讼权利实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两级法院立案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刀刃向内,向“立案难”宣战,彻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

  发布会介绍了《长春市两级法院六条立案规范》。规范内容包括,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完成立案登记,坚决杜绝“拖延立案”“月末、季末、年末人为控制立案”;畅通立案渠道、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流程等工作环节;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一站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监督,对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的立案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发布会上,全市两级法院做出公开承诺:将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依法做好案件受理工作;坚决杜绝拖延立案、抬高立案门槛、年底不立案、强制诉前调解、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加强立案队伍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实现现场立案和跨域立案“最多跑一次”“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的目标;加强立案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上述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陈丽雅 通讯员:张玉卓 邵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