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方案》。

  重点整治对象:

  1.对审批过程中未达到条件的机构,坚决不予审批。

  2.对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置和管理标准的,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撒销办学许可证。

  3.对有证无照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4.对无照无证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包括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是属于超范围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当事人到教育部门办理有关许可证件后办理营业执照(或变更);对具备办理许可证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门要指导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重点整治内容:

  1.对证照,收费、教师资格、疫情防控、授课内容,社会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应该公开但未公开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行立改。

  2.对发现聘用在职教师任教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二道区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内容明细表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