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站“市长回音”栏目中,长春市教育局对于网友咨询的“两个一致”问题,进行了回复。

  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一、关于入学条件

  长春市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明确年满6周岁(截至8月31日),且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城区小学。

  初中入学条件: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城区初中。

  二、关于“两个一致”问题

  文件要求: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证明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亲和母亲的户籍一致。但考虑特殊情况,如:一方为军人、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或为农村户籍等,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户籍信息一致的,可以参照符合“两个一致”执行。

  由于各城区、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的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因此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来源:吉林日报彩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