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3日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安全建设年的启动,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发布今年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的利息(即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间点的年利率减去1.5%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长春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逾11亿元,完成吉林省当年下达目标任务的268%,直接扶持4391人创业,并带动11275人就业。其中,向高校毕业生发放贷款2574万元,直接扶持82人创业,并带动242人就业;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贷款6759万元,直接扶持525人创业,并带动2029人就业。发放中小微企业贴息不担保贷款81994万元,企业新增就业2215人。

  今年,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将执行吉林省新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每人最高额度为22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22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则将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为切实化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基金良性循环,长春市今年将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催收、邮寄逾期贷款催收函、法律诉讼等多项举措开展逾期贷款清欠专项行动,还将开展贷后跟踪专项行动,多渠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和贷款回收工作,保证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来源:长春日报 记者:毕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