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阶段患者就诊及住院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吉林省人民医院严格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您务必注意以下温馨提示:

  一、来院须知

  1、所有来院就诊、住院的患者及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均需佩戴无呼气阀口罩进入医院;

  2、严格实名制预约就诊,我院门诊挂号已全面实行线上预约制,如无预约凭证无法在门诊窗口顺利挂号。预约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医院公众号平台,点击服务——挂号服务即可。

  如无智能手机无法在线预约或提供行程码、吉祥码等患者,需按指引在门诊入口处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项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本人及家属联系方式、近期行程等,确认并签字后,方可进入医院挂号就诊。就诊时凭个人身份证、医保卡、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实名就诊;

  3、来院人员需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检测和询问,在医院各入口处向医院工作人员出示扫码更新过的吉祥码或行程码、 检测体温和进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4、体温≥37.3℃的患者或中高危地区返长筛查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5号楼A座1楼)。

  5、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就诊时严格遵守“一患一医一诊室”,在排队、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一)发热(体温大于37.3℃)、和/或呼吸道相关症状;

  (二)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三)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四)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五)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三、住院及陪护须知

  1、住院患者需提供本院或其他省卫健委认证机构开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中高风险地区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低风险地区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2、每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限1人,保持相对固定,陪护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中高风险地区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低风险地区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身份证、在科室办理实名制陪护证。陪护人员需接受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史问询,非诊疗需要,陪护人员不得离开病房或外出,严禁随意更换;

  3、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及病区各项管理规定;

  4、为了您和家人安全,医院所有病区谢绝探视;

  5、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医院范围内应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6、患者及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允许随意外出。

  请前来我院的门诊/住院患者及陪同人员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如就诊及陪护人员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将由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即日起执行,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1日